为确保科技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徐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操作规则。
一、政务公开文电办理
自2004年6月1日起,市科技局机关文电办理启用新的“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发文单”和“徐州市科学技术局收文单”(具体式样附后)。
(一)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是指以局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发文是否需要政务公开,由主办处室负责人根据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发文单”上签署是否政务公开的意见(联合发文需征求联合发文单位的意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办处室分管局长审批。
(二)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收文是否需要政务公开,由办文处室负责人根据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收文单”上签署是否政务公开的意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办文处室分管局长审批。
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凡未标明秘密等级、经局领导审批后需要政务公开的文电适时进行信息发布。
(一)信息发布的形式
1、通过电子网络发布。分别由机关各处室具体经办人负责提供正式文稿和电子文本,并按程序审批后交生产力促进中心,由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徐州市科技信息网,网址:www.xsti.net
2、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发布。由主办处室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局领导决定。
(二)信息发布的时限
1、发文的信息发布时限:在文电出台后立即发布。如发文中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在信息发布时注明文电的有效期。
2、收文的信息发布时限:在文电收到后的1个星期内发布。如收文中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在信息发布时注明文电的有效期。
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自2004年6月1日起,局机关实行“首问责任人”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制度
首问责任人是指当访问者来电或来访时,局机关内被访问者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首问责任人制度是指局机关每一位工作人员成为首问责任人后,须对访问者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要热情接待,并给予访问者一个明确答复的工作制度。
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告知对方具体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对不属于本人或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向对方解释清楚,并引导或告知对方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二)特邀监督员制度
特邀监督员制度是指从非本局机关工作人员,重点在科技服务对象中聘请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敢讲真话、了解科技管理工作、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对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的工作制度。
特邀监督员具有了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参与局机关政务公开活动、收集反映科技服务对象意见、评价监督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状况、提出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建议与意见的权力和义务。
建立健全特邀监督员制度,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对局机关科技行政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有利于改进和提升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加强局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
特邀监督员由市科技局聘任并颁发聘书,任期两年。
(三)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为督促机关工作人员按责任要求依法行政,爱岗敬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局建立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为本职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上级赋予的任务、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每月、半年、年终各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次。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由局考核办公室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
以上操作规则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操作规则中的未尽事宜,在试行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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