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大会,在解决现实问题上下功夫,在促进局中心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做好全市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并成立了局长刘春平为组长,副局长张合贡、纪检组长李兴栋为副组长的,部分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党风廉政建设巡查领导小组,各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领导。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我局组织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认为,国家和省、市科技投入逐年增加,项目和经费越来越多,支持创新发展和成果转化的项目和经费呈多元化发展趋势。这些项目和经费大都要通过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和实施,项目跟踪管理的难度和工作量越来越大。迫切要求科技管理部门必须适应这些新特点和新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规范科技管理秩序。大家认识到,面对新形势下科技管理系统出现的新情况,服务内容和对象的多元化,端正政风行风,实行阳光行政,规范管理秩序越来越重要,科技管理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进一步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思想防线,警钟长鸣。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政风行风是机关的对外形象,也是机关素质和能力的综合体现,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要靠长期的日常管理和养成,把抓政风行风建设贯穿科技管理工作的始终。一是不断转变作风,确立服务意识。要求机关干部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移,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由过去的基层向机关跑项目变为机关下去抓项目培育和项目跟踪,彻底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确立为基层服务的工作思路。7月30号—8月3号,我局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到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各县市区对在研项目进行调研督导,并督促检查项目经费到位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二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科技管理秩序。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基本保证,也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措施。我们从科技项目入手抓廉政,按照《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廉政准入办法》和《科技计划项目评价、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对所有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评审和实施科技项目的相对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发布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组织专家咨询、立项到项目实施全过程都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通过局项目受理评价中心,集中受理,统一按规定收费,统一组织专家咨询,彻底解决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加大对科技管理工作中权力的约束,规范科技行政行为。三是严明纪律,规范科技行政行为。为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加强机关的行风建设,我们结合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科技人员工作纪律和“四要”“四不”文明办公规范。即:要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要虚心诚恳听取意见;要耐心和蔼回答问题;要认真高效反馈意见;不生硬傲慢;不冷淡懈怠;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应付。每月对执行纪律和文明办公规范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评,检查结果记入年度考核。四是充分发挥内外部监督作用。在不断增强局纪检监察部门内部作用的同时,要把社会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拟采取登门走访、上门服务和邀请座谈等形式,请基层、企业、群众就机关工作作风、履行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等各个方面,实行全方位监督,深入广泛地征求意见和建议,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做好教育整改工作。
三、务求实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推动当前工作的动力
局党组认为,一个单位要有好的政风行风,必须有一支廉政勤政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深入进行思想教育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工程。在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上,局长刘春平同志结合年度中心工作和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针对性教育。结合全市科技系统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形势,联系系统内个别人发生的问题,认真进行了专题教育和对照检查,同时我们还结合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中政风行风容易发生问题的特点,进行针对性教育。拟在下半年开展专题教育培训,组织有关分管科技计划项目的处室学习上级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法规、纪律,明确项目管理中的要求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程序。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增加科技行政的透明度,我们于7月份编制完成了《徐州市科技局职权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对内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等六大部分。通过科技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让纪检监察参与各类行政会议,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等各项程序,进行全程监管,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科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徐州市科技局 张薇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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